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77号)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292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决定》等规定,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奖【2025】50号),本科生院决定开展2025年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推荐工作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要求,链接如下:http://jyt.hubei.gov.cn/zfxxgk/zc_GK2020/qtzdgkwj_GK2020/202510/t20251011_5786242.shtml,符合条件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均可向学校申报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参照《通知》精神,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选为限额推荐,学校将从校内各单位申报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中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一定数量优秀成果,具体名额待湖北省教育厅通知后另行告知。
三、申报程序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涉及多个单位完成人的成果,须按填报要求完成相关手续(见填报说明)。完整的申报材料由成果主管单位在“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并盖单位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材料报送
推荐评选须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为《湖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可从湖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管理平台https://hbjxcgjpt.mh.chaoxing.com下载)、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申报书、成果报告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1份。电子材料为上述三类材料的PDF电子版。纸质申报书需签字盖章处均需相应人员签字盖章,电子版的对应页需替换为扫描后的签字盖章版。
申报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10月27日中午12点前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127,电子材料提交至wenls@c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报送联系人:文乐胜;联系电话:67867316。
五、重点关注单位
请以下单位重点关注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并提供必要支持,协助本科生院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内合作与培训处、国际合作部、社科处、科技处、教师教育学院。
2.教学单位: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政治学与国家治理研究院、一附中、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未尽事宜可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相关文件及材料获取可联系本科生院文乐胜,联系电话:027-67867316。
本科生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