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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4日 17:34点击数量: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文件精神及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第六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206月至11月举行,现就举办我校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国际。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汇聚世界一流大学,打造同场竞技、相互促进、人文交流的国际大平台。二是更教育。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培养学生敢闯的素质、会创的能力;助力脱贫攻坚,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三是更全面。做强高教、国际、职教、萌芽各版块,探索形成各学段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区域、学校、学生类型全覆盖。四是更创新。广泛开展大学生和中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五是更中国。以大赛为载体,推出创新创业教育的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感召力和塑造力。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6”是6项同期活动,包括“智闯未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智创未来”全球创新创业成果展、“智绘未来”世界湾区高等教育峰会、“智联未来”全球独角兽企业尖峰论坛、“智享未来”全球青年学术大咖面对面、“智投未来”投融资竞标会。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市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和广东省省长马兴瑞担任主任,教育部副部长钟登华和广东省副省长覃伟中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吴岩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中国工程院原常务副院长潘云鹤担任主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田力普担任副主任,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大学科技园、公益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地教育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赛的赞助支持。大赛由相关组织参与协办(名单经大赛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认可后另发)。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六、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校级初赛由各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

2.全国共产生1600个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1000个(中国大陆参赛项目600个、国际参赛项目400个,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数量另定)、“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200个、职教赛道200个、萌芽赛道200个。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06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611日,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8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2.初赛复赛(202069月中旬)。各地各校登录cy.ncss.cn/gl/login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各地各校要正确研判当地的疫情形势,原则上采用线上路演的方式开展校级初赛和省级复赛,尽量减少线下同期活动,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预案。大赛组委会已组织有关单位加紧开发免费的网上路演平台(另行通知),各地各校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各地在9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全国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推荐遴选工作另行安排。

3.全国总决赛(202011月上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奖、银奖、铜奖。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以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八、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

十、宣传发动

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校赛安排

1.本次校赛由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团委具体组织展开。各单位成立相应“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报名及项目遴选相关工作。本次比赛我校将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参赛,学校将从晋级省赛的项目中遴选若干项目与北师大联合组队。每个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2. 报名时间及网址。校赛报名时间为202075日至725日。所有报名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全国平台(网址:http://cy.ncss.org.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无法参与校赛及后续比赛。

各单位在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报名动员及内部选拔,项目选拔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校友。各学院报名项目数不少于本院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参阅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赛各学院报名项目数计划表)。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华中师范大学在校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校友,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毕业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报名。

3.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须在大赛全国平台(http://cy.ncss.org.cn/)提交。

2)与参赛项目计划书为必备参赛材料。

3)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中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4)《2020年华中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Excel电子版,由各单位教学秘书老师于726日前提交,本单位所有项目须按内部选拔结果进行排序。

4.比赛方式

参照全国决赛相关规则,校赛进行两轮。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和其他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入选项目。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入选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6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本轮比赛将在线进行,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5.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国赛、省赛、校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二、校赛激励机制

1.校赛不收取报名费。

2.校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分;获得省赛银奖及以上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分,可给予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B级项目资助;获得省赛金奖及国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分,可给予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A级项目资助。

获得国赛奖励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在各学院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相应等级最高标准认定;研究生优先参评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

 3.校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积极联络风险基金及天使资金进行投资,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优先入驻中科创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获得学校创业支持。

4.在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团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奖金,奖金由各学院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分配。同一项目以奖金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奖金标准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140号)。

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奖励标准参阅《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及补充意见。

5.所指导的学生项目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记60个课时本科教学工作量。

6.获得国赛奖励的项目,竞赛结果将纳入相关单位目标考核、招生计划奖励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

7.各单位参赛项目实际报名项目数、比赛成绩,将影响该单位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及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

十三、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凯;电话:67868065

地址:行政楼207B办公室

邮箱:ckck#mail.ccnu.edu.cn(将#替换为@

校赛QQ群:341890600(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姓名)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赛各学院报名项目数计划表

2.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X学院)

3.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

 

 

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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