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促进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和教学能力的提升,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学理念、扎实教学技能的优秀教师后备力量,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系列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6〕6号)文件精神,第七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将于2016年11月25~27日在湖北工程学院举行。现将我校对竞赛的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 学院初选,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第1号)》中的竞赛分组和学科分类,相关学院的每个学科可以向教务处推荐1名学生,经教务处考核,推荐学生获“校优秀实习生”称号(另增名额,不占学院名额)。此项工作于10月14日之前完成。
2. 学校复选,教务处从学院推荐学生中遴选出5名学生参加湖北省教学技能竞赛。复选的内容参考湖北省教学技能竞赛的要求,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此项工作于10月25日之前完成,遴选出的参赛选手报名表由教务处统一于10月31日前反馈至湖北省竞赛办公室。
3. 第七届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将于2016年11月25~27日在湖北工程学院举行,学校对获得第七届湖北省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学生拟给予奖励2000元/人,指导老师1000元/人,对获得第七届湖北省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三等奖的学生和老师给予精神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北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第1号).doc
教务处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