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控件

关于2017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08:41点击数量: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细则》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130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2016级、2017级学生均可报名。

1.在所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不需网上报名,由学院自行安排报名、考核并将确定的名单于12月8日之前报教务处。

2.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均需统一网上报名,统一参加考试。

3.涉及免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含免费师范专业之间互转,免费师范专业转入和转出),待学院确认名单,并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征求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才能办理转换手续。

4.外语类保送生不能转专业。

5.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澳班、社会工作中澳班、生物技术中澳班),仅限在上述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

6.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文件精神,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的艺术类、体育类学生不能转入普通类专业,运动训练专业、播音主持专业(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专业。

7.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文件精神,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高校专项(农村单独招生)学生仅限于本学院内转专业。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跨学院转专业资格的学生从教务处网站“学在华大”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报名截止日期为12月1日,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三、资格审核

教务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拟于12月4日公布在教务处网站。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则报名成功,可以参加转专业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转专业考试。

四、考试及录取

请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于12月8日到所在学院领取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学生信息卡或学生证方可进入考场。

1.考试科目

各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详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见附件2,供跨学院报名学生选看)。

2.考试时间

12月10日集中笔试。面试由各专业自行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教务处网站重要通知栏)。

3.成绩计算

转专业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

4.录取工作

参照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将在教务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

凡涉及到转入或退出免费师范类专业的,按《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230号)精神实施。学生需与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更改、撤销或补办《免费师范生协议书》三方协议后,学校方可办理转换手续,手续办理完毕,不得再做更改。

五、学籍管理

2016级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经考核合格被录取后,学籍编入2017级,2017级学生学籍不变。不跨学院的学生,仍保留在2016级。

六、学费交纳或退还

按学校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跨学院转专业报名操作流程

2.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考核科目表

2017年1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徐章韬等同志主持的17个教学研究项目结项验收结果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公布华中师大《第二届信息化环境下专业知识检索与整合能力竞赛》结果的通知

关闭

Title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版权所有 2018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您是第 位访问者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