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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大类培养后分流、2020级交叉培养班和2020级直博班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李超来源:学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6日 11:27点击数量:

相关培养单位:

为了拓宽本科专业培养口径,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我校先后启动了本科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以及开办交叉培养班和直博班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学生分流选择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类培养后分流学生选择专业

2021级按大类招生,还未分流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可以选择一个所在大类包含的专业,大类包含的专业请参照当年的招生计划确定。相关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开展2022级分流工作,请一并报送分流情况,要求同2021级。

序号

培养单位名称

大类名称

1

教育学院

教育学类

2

心理学院

心理学类

3

法学院

法学类

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5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

6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

7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数学类

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类、电子信息类

9

化学学院

化学类

10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

11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类

12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类

13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类

14

信息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5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经济学类

16

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

17

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政治学类

18

音乐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类

19

美术学院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20

社会学院

社会学类

二、2020级交叉培养班、直博班学生选择专业

2020级交叉培养班学生需从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主专业,另外一个专业作为辅修学位专业。2020级直博班学生需从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攻读专业。

交叉培养班、直博班

选择专业

培养单位名称

数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法学—经济学交叉培养班

法学、经济学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化学—生物学交叉培养班

应用化学、生物技术

化学学院

数学物理直博班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请相关培养单位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流选拔机制和标准,引导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培养单位准确填写《附件1:2023年大类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学生名单》和《附件2:2020级交叉培养班、直博班学生选择专业名单》每一项信息,公示无异议后,请于2023年6月5日前将工作方案纸质版、附件1、附件2(培养单位教学秘书、领导签字并加盖培养单位公章)送至本科生院202办公室,名单确认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同时将方案和名单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lic@ccnu.edu.cn。

未尽事宜,请与本科生院学务办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966。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5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2级学生辅修录取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1级学生辅修学士学位阶段报名和缴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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