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本科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以下简称《通知》,请在教育部网站下载)精神,现就我省申报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和立项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1.申报范围。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均可申报。
2.申报数量。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或合格评估的省属高校,申报的专业点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以《2019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公布的点数为准,下同)的20%,其中已列入我省“双一流”建设范围的高校,申报数可放宽至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的25%;未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高校,申报的专业点数不超过本校现有本科专业点数的10%。
部委属高校将今年申报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直接报送我厅,未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经我厅审核后列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的高校和专业除需具备《通知》中要求的“报送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工作,制定学校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方案,制定学校中长期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出台并落实支持一流本科建设、激励本科教学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文件。
2.学校切实保障本科教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达到合格标准,生均本科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本科实践教学支出等教学支出原则上不低于同期全国常模数。
3.专业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4.“十二五”以来专业至少获得2项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5.专业的生师比、师资结构、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实践学分比例、专业教学资源数量、第一志愿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申报办法
1.基本流程。各高校遴选确定本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以学校为单位择优向我厅推荐申报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我厅组织专家评审遴选,经审定后确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并报教育部。
2.申报方式及材料。采取网报和函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申报高校登陆“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管理系统”(网址:http://zy2019.ccny.edu.cn),按照系统提示填报。请于5月15日前在线报送学校工作联系人信息(网址:https://www.wjx.top/jq/39049837.aspx),我厅将通过报送的电子邮件发放各校网络申报账号密码。各校按照申报管理系统提示完成填报后,将《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2)打印纸质版并加盖学校公章,一式1份寄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部委属高校无需网报只进行函报,将《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纸质及Word电子版)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一式1份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
3.申报时间。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7日,逾期报送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
1.申报办法。省属高校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须从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中产生。各有关省属高校根据我厅公布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拟立项结果,按照《通知》要求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完成填报工作。我省部委属高校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申报。
2.报送时间。各有关省属高校应于6月28日前完成网络报送,我厅于6月30日前完成在线审核,有关纸质材料由我厅统一报送教育部。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通知》要求,我厅将研究制定《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实施方案》并另行印发,方案将统筹不同类型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引领带动全省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强化特色,错位竞争,形成优势,提高专业建设质量。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将重点支持具有行业优势、区域优势以及与我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专业,重点支持已通过教育部认可的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医学专业认证、住建部专业认证(评估)、师范类专业认证等专业认证的专业。
3.2019年省属高校申报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我厅将在明年的建设工作中统筹使用。
联系人:李波、吴勃;联系电话:027-87328007、87328172;电子邮箱:hbjytgjc@163.com;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邮编:430071。
附件1-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2-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docx
湖北省教育厅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