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控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15:25点击数量:

校内有关培养单位: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914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43号),结合我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范围

  根据教育部文件,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范围是数学、物理学(含理论力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等17个类别。

二、建设申报主体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我校建设实际,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的建设申报主体可以是各领域的独立承担单位,也可以是几个二级单位共同申报某领域或交叉领域。

决定共同申报的二级单位可以自行联络协调,但需明确第一负责承建单位即基地班的落地承建单位(限一个单位)。

  三、建设申报方式

  学校对参与申报的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组织开展专家交流评议,根据前期人才培养建设基础、方案建设情况及综合考虑我校一流学科建设规划等,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不超过2个申报教育部拔尖学生培养基地。

  四、建设申报材料

参与教育部基地建设申报的单位请报送以下材料:

(一)本单位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实施方案(附件1)。内容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基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建议按照认证产出的理念明确毕业时、毕业5年后及更长远的拔尖人才培养预期):

2.基地建设简介(如基地名称、涉及专业、主要的培养模式、过程成效、主要特色简介等,字数建议精炼,详细培养举措放入第4部分详细描述);

3.基地建设基础(含专业办学历史、学生规模、师资队伍、科研情况、教学改革情况,前期开展拔尖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和成效等)

4.基地详细的培养模式、育人机制、主要措施、培养特色(如基地拔尖人才培养的理念、思路、举措、管理机制等,体现使命驱动,注重大师引领,创新学习方式,提升综合素养,促进科教融合,深化国际合作,科学选才鉴才,质量持续改进等改革要求、拔尖人才培养特色。等)

5.基地条件保障(含经费保障、组织管理保障、师资保障、实践条件保障等);

   (二)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申报数据采集表(附件2)。

   (三)相关支撑材料。由各申报单位自主确定,主要为前期建设基础、保障条件或建设方案单位论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一式9份(支撑材料只需1份)交本科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206室)),联系人:朱强,电话:8807,材料(含支撑材料扫描版)请同时随附电子版一份发至邮箱:405279598@qq.com

  四、主要的建设申报条件

  根据教育部文件建设和我校建设实际,主要的建设申报条件为:

(一)目标定位“高”,致力于培养未来地区、行界、国内乃至世界领跑者。基地育人目标符合拔尖计划2.0的定位,致力于培养具有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勇攀世界科学高峰、引领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科学家、社会科学家等。

  (二)前期基础“实”,人才培养改革成效显著。申报单位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在相关专业领域开展了拔尖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并取得积极成效(如现代书院制等)。能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显著,拥有博士学位授权点。

  (三)育人模式“新”,厚植英才成长土壤。申报单位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创新教学模式,深入探索书院制等现代育人方式,开展个性化培养、研究性教学,营造智慧教学环境。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能够汇聚热爱教育、造诣深厚、德才兼备的学术大师参与拔尖人才培养,加强对拔尖学生的精神感召、学术引领和人生指导。能够促进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养,兼具家国情怀、人文情怀、世界胸怀。能够为学生参与跨学科学习和研究创造条件。能够为学生接触世界科学文化研究最前沿、融入国际一流学术群体创造条件。

(四)保障体系“优”,打造英才培养绿色通道。申报单位成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支持。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能够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统筹利用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有关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的建设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原则、建设任务、组织管理等参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附件3)、《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5)等有关文件。

若有基地建设其他事宜,可咨询本科生院,联系人:万坚(本科生院院长),8059;胡中波(本科生院副院长),8061;朱强(本科生院培养办主任),8807。

 

附件:

1.华中师范大学**(专业领域或班级名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申报实施方案;

2.华中师范大学**(专业领域或班级名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申报数据采集表;

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

4.《教育部关于2019—2021年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上一条:专业设置、2018学年度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下一条: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关闭

Title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版权所有 2018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您是第 位访问者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