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控件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评选和校内专业结构动态调整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16:07点击数量:

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号)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要求,现启动我校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申报工作;同时结合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实际,同步开展年度本科专业结构校内动态调整工作。

一、各本科人才培养单位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推荐申报按照建设质量优先原则,各单位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指标原则上不作限制,但在推荐提交时必须进行梯队排序。考虑质量优先原则,建议各单位集中优质资源重点推荐,不提倡一次性推荐较多专业。

二、2019年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2019年申报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但未入选的,可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三、鼓励2019年未参加学校推荐评议或未通过学校推荐的单位,集中优势力量进行本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

四、学校将在全校本科专业的相关建设信息汇总更新的基础上,开展专业建设评议工作,对有关建设指标落后、建设效果不明显以及多年来未招生的相关专业,将根据学校评议结果,责成所在学院进行预警整改工作。

鼓励学院在推荐申报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同时,全面梳理本单位各本科专业的基础数据及建设情况,明晰学院今后的重点建设专业方向,加强对建设落后的专业开展自主预警整改,学院可以届时提出2021年甚至此后年度的本院建议注销专业。

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本年度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及校内专业动态调整工作,请于10月12日(周一)前提交各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以及推荐排序表(一份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至本科生院206办公室。学院提出2021年及此后年度本院建议注销专业的,请注明拟建议注销年度,学院签字盖章。

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推荐评选和校内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本科生院工作联系人:胡中波67868061。

                                                                                          本科生院

                                                                                         2020年9月30日

下一条:彭双阶副校长率队考察我校师范专业认证工作

关闭

Title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版权所有 2018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您是第 位访问者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