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3年楚天名师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大;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能力和数字素养;组建有工作团队;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工作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7-2023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尚在支持期内的同层次其他人才项目入选者。
4.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截止时间及要求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相关附件已单独下发至各单位教学院长)发到邮箱405279598@qq.com,纸质版(申报表、学院对推荐人的师德考察意见、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本科生院206办公室。申报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院联系。
工作联系人:朱强,联系电话:8807。
三、附件材料
1、省人才办 省教育厅 “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才项目实施方案;
2、省人才办 省教育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楚天英才计划楚天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含申报遴选条件);
3、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桂苑名师”评选与奖励方案(2019年修订稿)》的通知;
4、2023年楚天英才计划楚天名师申报材料清单 及楚天名师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