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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校内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7 点击数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高等教育教学专家的通知》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专家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研究、咨询、服务作用,现组织开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遴选工作。我校作为部属高校,本次向教育部高教司推荐专家名额不超过5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二)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三)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原则上应现任或曾任分管教学副校长、本科生院(教务处)负责同志2年及以上;高校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可参照以上条件择优推荐。

重要提示:已担任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专家,不再参与本次推荐。

二、工作安排与校内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对照上述条件,组织开展人选摸排与遴选,经单位内部审核把关、学院院长签字后,将拟推荐人选信息报送本科生院。请各学院于2026年9月9日12:00前将拟推荐人选相关信息由教秘老师汇总报送本科生院(附件1:XX学院推荐专家信息表,纸质版一式五份A3打印,需学院院长签字单位盖章,excel表及扫描的pdf电子版发送至wenls@ccnu.edu.cn),邮件主题命名:高等教育教学专家推荐—XX学院。学校将组织遴选,确定我校拟上报教育部专家人选,确定人选后,由本科生院统一在9月11日前完成线上填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推荐条件,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教学经历、教学管理经历等信息严格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本次推荐面向本科教学改革、人才培养工作,优先遴选教学管理经验丰富、长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家。教育部截止上报时间为9月11日,请各单位务必严格遵守校内报送时限,须于9月9日12点前完成校内材料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文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7316,邮箱:wenls@ccnu.edu.cn。


附件1:XX学院推荐专家信息表

附件2:填写内容参考样例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