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环境、方法、内容和机制的创新,鼓励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突破,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创新人才,我校决定继续开展全校本科教学创新奖评选。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请参照附件一《华中师范大学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创新奖评选办法(修订版)》、附件二《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创新奖评审细则(修订版)》。
二、工作流程
1.各教学单位须对申报的主讲教师和课程进行初审把关,组织专家考评小组或教学委员会于2024年1月18日之前完成院内评审推选工作,学校安排专家参加学院的推荐评审工作,共同积极推荐优秀的主讲教师和课程参与学校本科教学创新的评审活动。课程组须填写附件三《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创新奖申报表》,学院盖章后于2024年1月18日之前将扫描版发送至邮箱wenls@ccnu.edu.cn,联系电话:67867316)。
2.参评课程应为2024年(即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和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面向本科生开设的课程,课堂人数原则上应在40人以下,课程要求安排在智慧教室,且必须建设有完备的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并经过了本科生院认证。参评课程原则上不低于2个学分。
3.主讲教师须熟悉本科教学工作,热衷于参与教学创新的相关研究,一般应在校从事本科教学3年以上,申报的主讲课程应讲授2轮次以上,近三年年均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
4.申报课程根据需要合理搭配教师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每位团队成员应积极参与该课程(课堂)教学创新的申报工作,如申报课程经评审列入创新奖评选课程,团队成员原则上将不再做调整。
5.音乐、体育、美术及各学院以实验或实践为主的课程,由于涉及全程录像,应在具备录像条件(机位场地、灯光等)的场地授课,并相对保持固定。其他学院开设的理论为主的课程由本科生院统一安排至带有录播功能的智慧教室进行全程录像。
6、申请教学创新奖的课程经本科生院确认后,可启动2024年课堂教学中教学创新的研究,各学院应支持一定的费用专门用于相关研究工作;本科生院根据具体情况按学期组织经验交流培训活动,各课程主讲教师及团队应积极参与。如申报后中途申请退出,则该教师或教学团队下一年不允许申报,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门。
7.课程结束时,学校将组织课程教学创新设计的评审答辩,各课程组还须提交课程教学创新成果报告。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参评教师或团队的支撑课程教学创新开展情况进行评审,对于评审结果优秀的教师或团队给予表彰,并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要求进行一定的奖励。
同时,获奖者的评审材料均予以存档,可作为教师个人职务聘任与晋升、教研项目申请、教学成果奖申报、学者名师评审、一流课程建设的必备条件之一,纳入学院一流学科建设、一流专业建设、专业认证和审核评估的重要支持条件。
请各本科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重点支持各申报课程及其主讲教师团队开展教学创新工作。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