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珍,博士,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英语语言文学专业博士生导师,中国语用学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语言学会副会长、中国西方语言哲学研究会常务理事。1992年获得湖北省优秀教师称号;2013年获得桂苑名师称号;1997年—1998年,在德国杜塞尔多夫海涅大学访学一年,2006年-2007年,在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做富布赖特研究学者,先后应邀在美国布鲁克林法学院、美国洛杉矶Loyolo法学院、加利福尼亚大学桑塔巴巴拉分校、加利福尼亚圣地亚哥大学、哈佛大学、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世界知名大学作学术报告。2010年入选美国《马奎斯世界名人录》(Who's Who in the World),2011年入选《亚洲名人录》(Who’s in Asia)。学术兴趣和研究领域包括:语用学、法律语言学、篇章隐喻研究。学术代表性理论是“目的原则”和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