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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8:38点击数量:

各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数据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报送内容

本次报送的实习信息是指纳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个人信息“最小化原则”报送全体在校生的实习信息,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课程信息、实习企业信息等三部分内容,数据采集模板及说明请登录平台查询。

二、数据报送流程

1.学院请于20232月24前报送负责人信息(附件1),发送至邮箱7603609@qq.com。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尽快加入QQ工作群:474329604,后续工作将在群内发布。

2.学院于2023320前在平台上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工作,后续数据按要求更新。

3.本科生院将在2023331前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请学院负责人认真查看《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指南—学校用户》(附件2)和数据填报方式,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填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习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模板的内容确保填报各项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学院对实习数据审核无误后方可上报平台。本科生院在学院填报基础上在系统里进行审核,一旦审核通过提交系统后数据无法撤回修改。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065

本科生院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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