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行字〔2008〕524号
关于公布我校2008年教学成果奖
获奖成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推出有特色、标志性、辐射性强的教学研究成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奖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申报的教学研究成果进行了网上初评和会议集中评审,共评出特等奖5项,一等奖22项,二等奖18项,三等奖8项。经网上公示和学校审批,现将获奖成果予以公布。
开展教学成果奖励活动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对我校人才培养工作、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检阅和展示,是重视教学工作的重要体现。本次获奖的项目是我校广大教育工作者在教学工作岗位上,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取得的重要劳动成果,代表了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最新水平,体现了我校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各院系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和应用这些获奖成果,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培养和造就更多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专门人才。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