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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4日 11:06点击数量:

八、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详见附件)。

 

十、宣传发动

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普教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根据情况组织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激励更多学生了解“双创”、投身“双创”。

各地各校要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助力“双创”升级,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十一、校赛安排

1.本次校赛由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校团委具体组织展开。各单位成立相应“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报名及项目遴选相关工作。

2.报名时间及网址。校赛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6月15日。所有报名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全国平台(网址:http://cy.ncss.org.cn/)及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平台(网址:http://cxsj.ccnu.edu.cn/,操作指导见附件1)同时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无法参与校赛及后续比赛。

各单位在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报名动员及内部选拔,项目选拔面向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校友。各学院报名项目数不少于本院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参阅附件3: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互联网+”各学院报名项目数计划表)。6月15日前,各单位提交《2019华中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所有项目须按学院内部选拔结果排序)。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华中师范大学在校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校友,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或毕业学院)本科教学秘书报名。7月内完成校赛。

3.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须同时在大赛全国平台(http://cy.ncss.org.cn/)及我校创新创业教育信息化平台提交(http://cxsj.ccnu.edu.cn/)。

(2)所有项目的项目计划书、相关视频或其他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上述两个报名平台。

(3)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中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附件上传至上述两个报名平台。

(4)《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各单位提供,格式为Excel,各单位按本单位初赛排名填写汇总表。汇总表除电子版外,须提交一份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打印时请设置为“将工作表调整为一页”。

4.比赛方式

参照全国决赛相关规则,校赛进行两轮。

第一轮,项目计划书评审。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和其他支撑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入选项目。

第二轮,项目展示及答辩。入选参赛团队进行现场创业项目展示(6分钟)并回答评委提问(5分钟)。

5.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国赛、省赛、校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二、校赛激励机制

1.校赛不收取报名费。

2.校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分;获得银奖及以上省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分,可给予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B级项目资助;获得银奖及以上国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分,可给予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A级项目资助。

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在各学院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相应等级最高标准认定,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研究生优先参评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获得校赛银奖以上奖励的项目成员,优先入选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营。

3.校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积极联络风险基金及天使资金进行投资,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优先入驻中科创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获得学校创业支持。

4.在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团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奖金,奖金由各学院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分配。同一项目以奖金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奖金标准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140号)。

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奖励标准参阅《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及补充意见。

5.所指导的学生项目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记60个课时本科教学工作量。

6.获得国赛奖励的项目,竞赛结果将纳入相关单位目标考核、招生计划奖励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

7.各单位参赛项目实际报名项目数、比赛成绩,将影响该单位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及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数。

 

十三、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凯;电话:67868065

地址:行政楼207B办公室

邮箱:ckck#mail.ccnu.edu.cn(将#替换为@)

校赛QQ群:341890600(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姓名)

 

 

附件:

1.华中师大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操作手册(学生、指导老师版)

2.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X学院)

3.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互联网+”各学院报名项目数计划表

4.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

5.关于印发《华中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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