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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期初本科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5:25点击数量:


各学院(及本科教学单位):

学期初教学检查与评估工作是我校加强本科教学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对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学校的安排,此次检查将于10月16日至27日分两阶段进行,其中16日至20日为学院自查阶段,23日至27日为学校检查与评估阶段。相关安排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学院自查阶段

1.根据上学期开设通识核心课和专业课等课程的课程成绩分析表,核对相关数据,组织任课教师对考试及成绩评定情况进行自查。自查中如果发现有流程不符等不规范情况,任课教师需提交自查报告(或情况说明),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2.在教师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教学委员会或相关专家复查,填写《上学期课程考核质量复查表》(见附件);

3.统计并填写本学期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表格见附件);

4.筹备启动学院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根据自查情况,结合课程思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以及课堂教学行为规范等方面撰写自查报告,连同附件的表一、表二等材料于20日前交至本科生院129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二、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组织专家组到学院开展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2.听取学院关于上学期课程考核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说明,抽查学院开设通识核心课和部分专业课的考试及成绩评定材料(师范专业需检查《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报告》)等教学档案;

3.听取学院开学以来的本科教学组织情况和学院督导听课情况等。

请各学院按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学校检查安排另行通知。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058。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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