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
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立项工作已于完成,立项通知详见本科生院网站《关于公布华中师范大学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现就经费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0年国创计划经费报销的原则为“全程申报、实报实销、清零不补、终止返还”。
二、从即日起启动报销工作,单次报销金额不设比例,上限为项目经费限额(A级项目10000元,B级项目6000元);项目经费不设劳务酬金类支出,所有经费支出须凭有效票据实报实销。本次报销通知仅涉及2020年国创计划创新训练类和创业训练类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报销工作另行通知,请关注华中师范大学中科创业学院网站。
三、根据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每年12月份对项目经费进行清零,各项目组务必于经费清零前按额度报销完毕。若财务处清零项目经费时,项目经费未报销完毕,后续不再补报。如遇财务处调整经费清零时间,我办将第一时间通过2020国创计划QQ群、本科教学工作QQ群发布通知。
四、因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项验收不合格或项目负责人自主申请终止项目,须将已报销的项目经费退还至财务处。
五、报销范围及要求:
每项支出报销须凭正规机打发票、打印版电子发票、车船票、登机牌及相应行程单,或校内转账凭证,实报实销。
1.差旅费:往返车票、机票;目的地住宿发票;会议通知或培训通知、学院签字盖章的调研函。限乘坐硬卧及以下、高铁动车二等座及以下、飞机经济舱。如果无目的地住宿发票或交通票据无法形成武汉往返的闭环(即只有从武汉出发、或只有返回武汉的交通票据),请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差旅费报销特殊情况说明》(详见附件),写明未住宿、无法形成交通闭环原因,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出差期间,可按180元/天申请差旅补贴,补贴金额包含在项目总金额内,即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贴不超过项目经费剩余额度。学生出差期间(野外出差、自驾、租车除外),住宿费在定额标准内按实际住宿天数据实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按实际住宿天数包干发放。无住宿发票的,原则上只给予在途补助。
2.购买图书费用:携带正规购书发票、购书清单,至新图书馆完成图书验收手续(发票加盖“图书验收章”)后报销。
3.复刷费:正规机打发票,可以正常报销;打印复印定额发票,可以报销,但打印复印定额发票总额不超过500元。该项发票都须附打印复印明细清单,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公章。
4.电脑耗材费发票若未打印明细,则须附物品清单,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公章。
5.武汉通充值发票,总额不超过200元。
6.餐饮发票、食品发票、礼品发票、手机充值发票、汽车加油发票、接待费、文具等发票,不能报销。
7.经费报销其他要求参见财务处《报销手册和相关政策》,网址为:http://202.114.33.223/wsyy/kybxts.html
未尽事宜请询财务处。
六、所有机打发票、打印版电子发票台头必须为:华中师范大学,且必须打印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0005473C。普通机打发票即可,不需要增值税发票。
发票打印如需其他信息,请参考:
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单位账号:55995752836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广埠屯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420005473C
地址电话: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027-67868082
支付系统行号:104521003326
同城结算行号:841088
七、报销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将发票、车票、机票、行程单等报销凭证,按财务处最新粘贴规范粘贴好(https://mp.weixin.qq.com/s/2RiI12zECEtbq4PqsVYDwQ)。联系本学院报账员老师(名单详见附件)打印经费报销预约单。报账员老师在填写预约单时,选择经费项目代码为1000-30106200956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经费报销预约单经学院教学副院长或学院其他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每周五上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本科生院,本科生院将详细记录报销金额。
2. 本科生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经费报销预约单及票据返还至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或报账员老师。
3.各学院凭预约单、报销票据至财务处一楼报账大厅扫描预约单报销。报销材料提交至财务处之前,请记录预约单上的“预约单号”、“业务号”、“预约时间”及“序号”,或将经本科生院领导签字、加盖本科生院公章的报销单拍照,以便在未收到报销款时到学校财务处查询。
5.财务处报销成功后会发送短信通知。至此,报销流程结束。从将报销材料扫描并投递到保管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收到所报销情况,请务必凭“预约单号”、“业务号”、“凭证号”到财务处查询,否则有可能导致报账失败,无法收到报销款。各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以本科生院登记为准,若报销失败,请持相关凭证到本科生院修改登记。
6.相关要求: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所有报销票据之前,须拍照或扫描留底备查,作为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的经费使用凭证。收到财务处报销成功的短信通知后,请保留该通知并截图留存,作为后继查账凭证。
八、重要说明:
1.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提交报销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因项目负责人、各学院提交材料延迟导致经费清零,本科生院将不予补发。
2.如因各种原因导致某一份报销单未报销成功,请务必保留好未报销成功的报销单,并及时到程凯老师处核销已登记的项目经费。
3.国创计划经费报销通知将不定期更新,相关要求以最新通知为准,由本科生院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人:程凯,67868065,ckck@ccnu.edu.cn。2020年国创计划QQ群656202252,入群请备注姓名+学院年级。
本科生院实践教学与创新创业办公室
华中师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