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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6日 09:28点击数量:

关于举办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以及湖北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214月至10月举行,现就举办我校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教,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把大赛作为全面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抓手,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领学校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建构素质教育发展新格局,形成新的人才培养质量观和质量标准,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高水平自立自强,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坚定执着追理想,实事求是闯新路,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创,搭建产教融合新平台。把教育融入经济社会产业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大赛总体安排

第七届大赛将力争做到“五个更”。一是更中国。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体现红色基因传承,为全球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中国经验、中国模式,提升高等教育感召力。二是更国际。汇聚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客,融入经济双循环创新浪潮,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提升高等教育影响力。三是更教育。建设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实践平台,提升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造精神,展现高等教育塑造力。四是更全面。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在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各学段的全覆盖,打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各环节,提升高等教育引领力。五是更创新。优化竞赛形式与内容,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动能,助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创新发展,提升高等教育创造力。同时,传承跨越时空的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聚焦“五育”并举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推进赛事组织线上线下相融合,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创新创业盛会。

第七届大赛将举办“1+1+6”系列活动。其中,“1”分别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和产业命题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6”是6项同期活动,即 “慧秀中外”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慧智创业”中国民族品牌主理人面对面、“慧展华彩”历届大赛优秀项目对接巡展、“慧治创新”全球乡村振兴智慧化高端论坛、“慧云闪耀”全球数字化教育云上峰会、“慧聚未来”国际青年学者前沿思辨会。

四、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大赛由教育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共青团中央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南昌大学、南昌市人民政府和井冈山市人民政府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教育部和江西省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评审等工作。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参赛项目评审、协办单位相关工作等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大赛总决赛由中国建设银行冠名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积极争取中国建设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赛事的赞助支持。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相应的赛事机构,负责本地比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6 3 1 日之后出生)。

六、比赛赛制

1.大赛主要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总决赛三级赛制(不含萌芽赛道以及国际参赛项目)。校级初赛由各院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地负责组织,总决赛由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地报名团队数(含邀请国际参赛项目数)、参赛院校数和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等因素分配总决赛名额。

2.大赛共产生 3200 个项目入围总决赛(港澳台地区参赛名额单列),其中高教主赛道 2000 个(国内项目 1500 个、国际项目 500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500 个、职教赛道 500 个、萌芽赛道 200 个。

3.高教主赛道每所高校入选总决赛项目总数不超过 5 个,“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萌芽赛道每所院校入选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 3 个。

七、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4月)。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服务网的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微信公众号可进行赛事咨询。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 4 15 日,报名截止时间由各地根据复赛安排自行决定,但不得晚于 8 15 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进行报名(网址:www.pilcchina.org),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初赛复赛(202168月)。各地各学校登录cy.ncss.cn/gl/login 进行大赛管理和信息查看。省级管理用户使用大赛组委会统一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校级账号由各省级管理用户进行管理。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校、各地自行决定,赛事组织须符合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并制定应急预案。各地应在 8 31 日前完成省级复赛,并完成入围总决赛的项目遴选工作(推荐项目应有名次排序,供总决赛参考)。国际参赛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另行安排。

3.总决赛(2021 10 月下旬)。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总决赛现场比赛,决出各类奖项。

大赛组委会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教育部大学生就业服务网(新职业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人才招聘等服务,各项目团队可登录上述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各地可利用网站提供的资源,为参赛团队做好服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参赛团队提供多种资源支持。

八、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将于近期公布,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查看具体内容。

九、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高校集体奖、省市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等。

十、比赛要求

1.宣传发动。各地各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鼓励师生观看大学生创新创业题材电影《当我们海阔天空》,确保参赛师生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

2.协调组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高教、职教和基教等职能处室共同参与,组织做好省内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

3.提供支持。各校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4.疫情防控。各地要根据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守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订赛事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安全有序推进大赛的组织筹备。

十一、校赛安排

1.本次校赛由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由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校团委具体组织展开。各单位成立相应“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报名及项目遴选相关工作。

2. 报名时间及网址。校赛报名时间为2021425日至615日。所有报名参赛团队必须在大赛全国平台(网址:http://cy.ncss.org.cn/)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否则无法参与校赛及后续比赛。原则上,获学校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须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相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各单位在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报名动员及内部选拔。除创意组项目选拔只面向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外,其他组项目(包括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以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等)选拔面向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毕业5年内校友。各本科教学单位报名项目数不少于本单位在校本科生人数的1%(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互联网+”报名项目数计划表(本科教学单位))。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华中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我校毕业5年以内校友2016年之后毕业),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毕业单位)本科或研究生教学秘书报名。所有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 3 1 日之后出生)。

615日前,各单位团队负责人为本科生的参赛项目向本科生院提交《2021华中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按单位内部选拔结果排序);团队负责人为研究生的参赛项目向研究生院提交《2021华中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按单位内部选拔结果排序)。

3.报名材料。

1)各项目组根据大赛全国平台(http://cy.ncss.org.cn/)有关要求提交参赛材料。填报时请务必确保参赛人员、指导老师信息以及项目计划书准确无误。填写完毕后须正式提交,方视为比赛报名成功。未在大赛全国平台成功报名的项目不得列入本条第(4)项所述《项目汇总表》。
 
2)普通参赛项目填报截止日期为2021615日;助推项目填报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3)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中已注册成立公司的参赛团队须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及其他支撑材料(专利、商标、著作权属证明、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作为附件上传。
 
4)《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各单位提供,格式为Excel,各单位按本单位初赛排名填写汇总表。汇总表除电子版外,须提交一份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名、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打印时请设置为将工作表调整为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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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方式

参照全国决赛相关规则,校赛进行两轮。校赛将于7月内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奖项设置

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若干,根据各单位参赛项目数量、质量和国赛、省赛、校赛获奖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

十二、校赛激励机制

1.校赛不收取报名费。

2.校赛获奖项目团队成员为在校本科生,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1分;获得银奖及以上省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2分;获得银奖及以上国赛奖励项目团队中的在校本科生成员,可获得创新创业学分4分。

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本科生,在各单位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按相应等级最高标准认定,获得国赛铜奖及以上奖励项目成员中的研究生优先参评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获得校赛银奖以上奖励的项目成员,优先入选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营。

3.校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积极联络风险基金及天使资金进行投资,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项项目团队优先入驻中科创业学院、华中师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获得学校创业支持。

4.在国家级、省级、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团队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奖励资助,由各单位根据团队成员实际贡献分配。同一项目以奖励资助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具体标准参见《华中师范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华师行字〔2018140号)。

教师指导学生项目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奖项,奖励标准参阅《华中师范大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及补充意见。

5.所指导的学生项目获得省赛金奖及以上奖励,指导教师记60个课时本科教学工作量。

6.获得国赛奖励的项目,竞赛结果将纳入相关教学单位目标考核、招生计划奖励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

7.各教学单位参赛项目实际报名项目数、比赛成绩,将影响该单位当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及下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数。

十三、校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本科生院(学生工作部)联系人:颜宁江;电话:67868065

地址:行政楼207B办公室

邮箱:785254608@qq.com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联系人:王云豪;电话:67861483

地址:研究生院303办公室

邮箱:www@shoudao.com

校赛QQ群:341890600(申请加群时请备注学院、姓名)




附件:

1.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互联网+”报名项目数计划表(本科教学单位)

2. 华中师范大学2021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X单位)

3.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





华中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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