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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楚天名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2日 10:20点击数量:

各学院(部):

根据《省委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才项目“楚天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25年“楚天名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出一批优秀学生;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业务和能力水平较强,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影响力较大;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能力和数字素养;组建有工作团队(工作室);确保入选后在职期间能完成至少一届(三年)以上工作任务;无违反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情况。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9-2025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非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尚在支持期内的“楚天英才计划”其他项目入选者。

4.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

学校推荐名额3人,各学院(部)最多推荐1人。

三、推荐程序

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学院推荐。申报人所在学院(部)组织评议后,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学校审核。学校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审核过程中要对申报人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可采取推门听课和同行及学生评议方式进行。

公示上报。学校将确定的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四、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部)按照要求做好推荐工作,于2025年5月18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到邮箱405279598@qq.com,纸质版(申报表、学院对推荐人的师德考察意见、相关支撑材料各1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本科生院206办公室。申报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本科生院联系(联系人:朱强,联系电话:8807)。

附件:省人才办 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年“楚天英才计划”教育人才项目“楚天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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