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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二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9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专家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研究等方面作用,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24号),我校现将推荐第二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构成

教指委是教育部直接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新一届教指委下设25个学科类或综合类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教指委委员由基础教育政策和教育理论研究有较高造诣的专家、具有丰富教育教学管理和实践经验的教育教学名师组成;专委会委员由教育行政、教研、中小学校、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原则上,各专委会教学一线人员比例不低于60%。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科学的教育观念;

2.熟悉教育规律和教育政策,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理念先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政治责任感,乐于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4.专业能力过硬,学术思想正确,在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较广泛的影响力,一线人员原则上为正高级教师或特级教师,研究人员原则上为教授(研究员)三级及以上岗位,国家课程标准研制专家和基础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优先;

5.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时间参加教指委的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主任委员根据需要可放宽年龄要求。

三、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专委会委员人选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教育部有关直属高校和有关直属单位组织推荐(含上届委员连任申请)。

2.审核公示。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推荐人员信息,提出教指委及各专委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拟聘任人选名单,报请部领导同意后,向社会公示。

3.正式聘任。公示期满后,由教育部统一聘任并颁发聘书。

四、材料报送方式

请各单位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等组织单位教师申报,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严格把关。请有意愿的教师填写附件2及附件3交至所在单位,11月3日18:00前各单位提交电子版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至邮箱wenls@ccnu.edu.cn(需同时提交word版及签字盖章的pdf版);后续由本科生院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遴选推荐,并完成用印及上报手续等工作,未尽事宜由本科生院负责解释说明。

工作联系人:本科生院文乐胜,电话:027-67867316。

附件:1.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名单

          2.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专家推荐表

          3.教育部第二届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委会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