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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26点击数量: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文件精神,推动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及科学研究能力训练,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国创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申报主要依据《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在项目申报及评审过程中,应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为导向;以专业学习与创新创业、实践相结合为导向;以拔尖人才培养、高水平项目成果培育为导向;以过程管理与结果评价相结合为导向。

在立项遴选时,重点考查项目创新性、可执行性、团队配置合理性、项目成果在全省及全国范围内的竞争力;重点考查项目与“互联网+”大赛等全国或行业重大赛事、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等工作的关联性。

二、项目类别及来源

(一)项目类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行业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项要求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主营产品或服务已投入实际运营。

(二)项目来源

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学生自主选题,来源于自己对课题的长期积累与兴趣;二是来源于教师科研项目选题,鼓励教师将本人研究项目与国创计划项目对接;三是学生承担社会、企业委托项目选题。项目选题范围要适当,可以基于创新创业方向、社会服务方向、科学研究领域、教学、管理及其他领域。

三、申报对象

1.凡学有余力,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具有浓厚兴趣和较高综合素质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与项目团队申报。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须为大二或大三年级本科生。

2.国创计划项目以团队名义进行申报,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8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总人数不超过15人。

3.鼓励本研贯通,研究生可作为团队成员参与项目。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项目过程记录和总结报告。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

2.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同一年度每个学生不得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

3.申报项目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指导教师至少1名;创业实践项目指导教师至少2名,其中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导师。

4.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5.团队成员需要有明确分工,严禁仅挂名不参与项目实际运作现象。

五、申报名额及经费

我办根据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各学院本科生人数、各学院对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上年度国创计划执行绩效、上年度各学院“互联网+”大赛成绩、上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及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等因素,确定各学院本年度国创计划立项名额。(详见附件4:《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为保证国创计划项目质量及执行效率,2019年各学院名额可由学院间协商调剂,全校项目总数不超过350项。各学院所提交项目的负责人,可由非本院学生担任。

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国家级(A级)项目每项1万元,校级(B级)项目0.6万元。本科生院从A级项目中遴选出若干创新性、可执行性强,预期成果突出的项目作为重点扶持项目,给予最高5万元经费资助。

在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实报实销,与项目无关支出一律不得用项目经费支出,一经发现,将取消项目资助经费。各项目资助经费额度须于20191215日前完成报销,否则若因学校财务扎账清零导致项目经费无法足额报销,我办不再补报。

六、申报程序

1.学生自主申报。2019410日前,拟申报项目负责人登录华中师大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http://cxsj.ccnu.edu.cn/(参考附件1:华中师大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完成在线申报。

2.学院评审推荐。2019425日前,各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答辩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本单位申报项目。

请各学院将本院《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X学院】》(见附件2),申报情况统计表需要登记本院学生自主申报的所有项目信息,且按项目质量进行排序《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答辩小组成员信息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各一份,由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报本科生院207B

上述材料的PDF扫描版,以及所有申报项目的《立项申报书》(见附件6PDF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本科生院工作人员电子邮箱。

3.学校审查公布。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书面审查,确定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并公布。

七、联系人

程凯,华中师大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楼207B室)

电话:6786806518971067890

Emailckck#mail.ccnu.edu.cn(将#替换为@

 

 

 

 

本科生院

二○一九年四月一日

 

 

附件:

1.华中师大创新创业管理与服务信息化平台操作手册

2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情况统计表【XX学院】

3.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答辩小组成员信息表

4.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5.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6.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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