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控件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7:42点击数量:

各本科教学单位:

课程考试是课程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效果的基本手段。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管理,强化考试规范,提高考试质量。本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现就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1.加强组织,强化规范

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成立期末考试工作专班,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根据学校《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课程考试管理办法》要求和学校排考工作安排,各单位做好巡视领导、主考教师和监考人员的安排与落实,按需召开全体教师及监考老师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通知要求,明确具体任务与工作标准,确保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2.突出重点,提升质量

加强命题及阅卷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强化课程考试命题、试卷印制分发、考场管理、阅卷、登分、考试分析总结、归档等重要环节的工作规范和质量要求。坚持考试公平公正,考前应做好各单位命题试卷的保密工作。

3.加强考风考纪教育

考前应组织本单位全体学生学习学校考试管理方面的制度和文件,加强考风考纪教育,督促学生诚信考试。所有学生凭学生证(学生信息卡不能用作学生证)参加考试,学院应督促证件缺失的学生在考前补办证件或由学院开具临时证明。各学院应教育学生在进入考场时注意文明着装,不得将考试资料、书籍、食品等物品带入考场。监考及巡视人员有权禁止违规考生进入考场。

4.加强考务过程管理

(1)通知到位。学院应将各类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学生。交叉课的任课教师由开课单位和学生所在单位同时通知。

(2)加强督察。学院领导和学院督导员须提前到考场巡视,年级辅导员须到本年级考场巡考值班;督促各门课程、各个考场的负责人做好因试卷异常、监考人员不按时到位等问题的预案,杜绝影响学生正常考试的各类现象发生。

(3)严格监考。各单位按《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安排表》的要求配足监考教师,监考教师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各监考教师都应在考试前到学院核实监考时间及考场位置,考试中认真监考,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要求全体学生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因监考教师个人原因影响学生正常考试,不得参与或协助学生进行作弊,对考试过程发现的各类违纪行为有责任和有权力进行及时处置并做好登记工作,杜绝学生考试资料、书籍、食品等物品带入考场。如实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期末考试考场记录表》,该表由各单位教学秘书负责下发、回收和统计工作。

(4)加强考评。学院自行组织的考试或考查,考场评估工作由学院安排相关管理人员和学院督导员共同完成,本科生院采取抽查方式督察。全校集中考试阶段,本科生院组织全部考场情况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集中考试阶段接受学校巡察办的随机抽查与监督。

(5)严肃纪律。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会及时进行公示、通告,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中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认定与处理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19年6月20日

上一条:2019年公费师范生赴海外研修选拔结果公示 下一条:关于开展校级专业主干课团队优秀运行评估的通知

关闭

Title

地址: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版权所有 2018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您是第 位访问者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