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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8日 09:09点击数量:

各培养单位: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学校党委的部署,为切实做好秋季学期2017级实习工作,平稳顺利完成教学任务,现将秋季学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坚持疫情防控与实习实训相统一,坚持生命安全第一、学校协调部署、学院主体主导、线上线下结合的原则,稳步有序地推进2017级本科生的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工作,确保实习任务能完成、实习质量不降低。

二、具体安排

衔接好暑期实习与秋季学期实习,教育实习原则上9月21日至11月中下旬;专业实习原则上9月21日至10月底,暑期开展了实习的培养单位按计划上课,尚未开展实习的培养单位按计划安排实习。

1.9月1日前,完成实习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安全)的制订,按照线上线下结合、集中自主结合的原则制订方案,做好实习经费准备、实习单位确定、学生实习分组、指导教师分配等实习准备工作。

2.9月14日前,对实习单位要求做核酸检测的实习生,通知学生到相应机构做核酸检测;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求,实习生按程序申请进出校园,生成实习期间电子通行证;统计送实习生到实习单位的用车时间与路线,根据各自实习人数联系学校车队派车送达。

3.9月21日前,根据情况召开线上线下实习动员会议,发放实习手册、成绩评定表等材料,布置实习任务、强调安全纪律等。

4.9月21日起,指导教师带领实习生进驻实习单位,开始教育实习与专业实习。切实落实“双导师制”,与学工口协同掌握学生的实习进度、心理状态、实习安全等信息,对校外实习学生确保实现人数精准、轨迹可查、精细管理,建立培养单位、实习小组的日报告机制。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地域与实习单位的防控要求,特殊情况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

5.10月底,参加专业实习的学生返回学校;11月中下旬,教育实习的学生返回学校,完成实习研习后续工作。

6.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稳步有序可控地开展实习工作,及时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实习工作的调整。若情况不允许线下实习,各培养单位做好线上实习预案。

附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的工作方案

                                                                    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实习生日常管理的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的总体要求,对2017级实习生按照人数精准、轨迹可查、精细管理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现就疫情期间加强实习生的日常管理制订如下方案:

1、各培养单位是开展实习工作的主体,统筹疫情防控与本科教学做好实习工作方案,进行实习生的实习工作安排与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

2、实习生要遵守实习地域与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养成勤洗手、戴口罩、测体温的习惯,注意工作和生活等多方面的安全。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管理和关心。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行动轨迹相对固定,乘坐交通工具注意做好防护。实习生每天进行体温检测,以实习小组为单元向培养单位报告健康状况、行动轨迹等信息,向本科生院(党委学工部)信息报备,实行日报告、零报告。

4、原则上教育实习9月21日至11月中下旬,专业实习9月21日至10月底,实习期间实习生凭通行证进出校园,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报告的秋季学期实习生人数制作通行证。实习生在学校企业微信一张表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发放进出校园电子证明书。实习结束实习生返回学校后按照校园防控机制进行管理。实习期间需要临时进出校园的,按程序向培养单位申请批准后进出校园。

5、实习生遵守属地与实习单位的防控规定,出现应急情况及时报告,按照属地防控流程及学校2020年秋季开学暨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流程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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