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学校定于5月24日—6月4日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此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检查评估内容
(一)学院自查与自评
1.时间:5月24日—5月28日。
2.项目如下:
(1)检查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是否能够坚守师德师风底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严格遵守教学工作规范,注重课程思政等。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全覆盖听课。
(2)主持召开本单位师生座谈会,收集整理教学中的优秀经验和存在问题,明确改进举措。会议邀请学校督导参会。
(3)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的课程,开课单位须重点听课,并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4)完成学院期中检查与评估的自评报告。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
1.时间:5月31日—6月4日
2.项目如下:
(1)检查学院期中自评报告。
(2)课堂教学检查。检查组在课堂听课时,除了检查教师教学规范及效果外,应重点检查学生的学风状况,了解学生的想法与建议。
(3)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座谈,根据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撰写材料,提交本科生院督导办公室(103室),联系人:王艳玮,电话:8058。
二、检查评估要求
1.做好计划安排
请各学院联系实际认真做好检查与评估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动员师生严肃对待,共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学院于25日上午确定本单位师生座谈会时间和地点,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办公室宋智勇,电话:6205。
2.反馈信息,及时整改
各学院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外还需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自评报告中对好的典型和成功经验要进行提炼和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举措进行整改。
3.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工作,于5月28日下班前将学院自评报告(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发邮箱)、学院听课记录表(复印件)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运行办公室(203室),联系人:宋智勇,邮箱:469792397@qq.com。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