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我校2018级学生即将毕业,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结合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现将2018级学生的教学管理、毕业审核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考核
1.专为2018级学生开设的课程须于5月27日前组织各类考试并阅卷登分完毕。
2.如果2018级学生选修低年级课程学习(含辅修)或重修学习,须参加低年级期末考试,由开课单位尽早提交毕业成绩。
二、毕业审核内容和安排
(一)毕业审核内容
2018级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核:
非师范专业:分项学分及总学分、信息应用能力、体育达标测试、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专业见习、社群教育、素质学分。
师范专业:分项学分及总学分(教师教育必修学分和教师教育选修学分单独审核)、师范生教学技能、信息应用能力、体育达标测试、毕业论文(设计)、教育实习、教育见习、社群教育、素质学分。
1.分项学分及总学分审核要求:分项学分包括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分(简称“通必”)、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分(简称“通核”)、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学分(简称“通选”)、专业主干课程学分(简称“主干”)、个性发展课程学分(简称“发展”)。具体审核要求为:
课程性质 |
通必 |
通核 |
通选 |
主干 |
发展 |
合计 |
应修学分 |
A |
B |
C |
D |
E |
F |
实获学分 |
A1 |
B1 |
C1 |
D1 |
E1 |
F1 |
审核规则 |
A1=A |
B1≧B |
|
D1=D |
E1≧E |
F1≧F |
学分冲抵规则:多修的通核学分可充抵通选学分、多修的个性发展学分可充抵通选学分,即B1+C1+E1≧B+C+E
师范专业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总学分达到所在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总学分要求的同时,还须满足:教师教育必修学分和教师教育选修学分必须达到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要求。教师教育必修学分和教师教育选修学分任一项不达标,师范专业学生的个性发展和总学分也不能达标。
2.信息应用能力达标情况由计算机学院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报本科生院。
3.体育达标测试情况由公体部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报本科生院。
4.师范生教学技能达标情况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报本科生院。
5.大学英语四级成绩由本科生院苏文安老师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英语/翻译专业四级成绩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6.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成绩、教育见习/专业见习达标情况、社群教育达标情况由培养单位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7.素质学分成绩由党委学生工作部陈志老师负责认定并导入教务管理系统,同时报本科生院。
(二)毕业审核工作安排
2018级学生的毕业审核工作主体在各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根据学校毕业工作进程安排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对学生的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报本科生院学务办审核。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的,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1.学分清理
各培养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对本院2018级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清理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课程替代、课类修改等),做好毕业学习安排。
2.其他准备
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英语/翻译专业四级成绩、教育实习/毕业实习成绩、教育见习/专业见习达标情况、社群教育合格情况、信息应用能力合格情况、体育达标测试达标情况、师范生教学技能达标情况应在5月9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在5月20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素质学分成绩在5月9日前录入通过名单。
3.集中预审
学校将于5月19日进行毕业预审。请各培养单位提前做好预审准备,并分别于5月18日下午下班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预审,并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4.正式审核
正式毕业审核将分批集中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批次 |
培养单位毕业 审核时间 |
本科生院毕业 审核时间 |
培养单位学位 审核时间 |
本科生院学位 审核时间 |
第一批 |
5月24日下午 6点前 |
5月25日上午 10点前 |
5月25日下午 3点前 |
5月25日下午 6点前 |
第二批 |
5月31日下午 6点前 |
6月1日上午 10点前 |
6月1日下午 3点前 |
6月1日下午 6点前 |
请培养单位分别于5月26日、6月2日上午10点前从教务管理系统分别导出本培养单位相应批次准予毕业学生名单和授予学士学位名单,教学秘书及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本科生院202办公室。学校根据上述审核情况对2018级学生作出最终毕业结论(结业、准予毕业、授予学位)并报学信网备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事宜另行通知。
2018级的后续毕业审核及证书发放工作安排须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另行通知。
三、2018级学生毕业审核最迟时限要求
2018级学生毕业审核的最迟时限为结业离校后2年内满足毕业条件可获得毕业证书。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精神,学校受理2018级学生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截止时间为结业离校后2年内,逾期学校将不再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也不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修改毕业信息。
2018级学生结业离校后1年内获得毕业证书且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为其授予学士学位。逾期不再授予学位。
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毕业审核工作,将此通知内容及时传达到2018级全体学生。毕业审核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根据通知安排做好2018级学生的相关毕业工作。
特此通知。
本科生院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