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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1级本科生报名参加辅修学习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谢燕来源:学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11:49点击数量:

 

各本科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就2021级本科生报名参加辅修学习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辅修报名条件

1、第一学期修读课程的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且不及格课程少于2门的我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交叉培养班学生不建议报名参加辅修学习。

2、无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二、辅修专业开设及学位授予

1、辅修专业开设信息见我校2021级辅修专业一览表(附件一)。学生只能选择修读一个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应与主修学士学位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即辅修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四位不相同。

我校各专业部颁代码和学位授予见华中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信息一览表(附件二)

2、单独开班的辅修专业,辅修学生周六、周日上课;跟班上课的辅修专业,辅修学生随该专业的主修学生上课(辅修课程查看该专业2022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学生修满辅修专业12个学分可获得微专业学习证书;修满辅修专业25个学分可获得辅修证书;修满辅修专业50个学分(含6个毕业论文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可授予辅修学士学位。少数辅修专业另有规定,则遵其规定。

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号)文件精神,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5、辅修学习从第三学期(大二上)开始到第八学期截止。三至七学期为辅修课程学习时间,第八学期为辅修论文写作与答辩时间。

6、学生辅修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在辅修学习期间,如果学生主修专业降级,辅修专业学习可随之降级,但学生需要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学校本科生院报备。

三、报名流程

1、辅修学习分三个阶段进行,即微专业学习阶段、辅修证书学习阶段和辅修学士学位阶段,在辅修学习过程中不能跨阶段修读。本次为微专业学习阶段的报名。

部分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教育技术学、科学教育、人工智能)不授予微专业学习证书,但辅修学习仍然按三个阶段进行;部分专业(绘画、西班牙语、法语、音乐学)只接受微专业辅修学习,有意获取辅修证书或辅修学士学位的则不适合申请这些专业。

2、请有意参加辅修学习的2021级学生登陆网上一站式服务(one.ccnu.edu.cn)--我的应用--教务管理系统—报名申请—辅修报名(“微专业”栏),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6 月9日08:00至2022年6 月16 日22: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辅修学生的资格审核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出辅修专业规定人数,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按报名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业平均学分绩(所有课程),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

辅修专业所在学院于6月20日之前将录取名单发给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于6月21日之前在网页上公示录取名单及各辅修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录取名单公示后,未录取且已在网上预报名的学生于6月22日之前可以向有空额的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修读。

6月23日之前,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将补录名单发给本科院。

四、缴费

1、根据相关规定,辅修学费为100元/学分。辅修学费分三个阶段缴纳,微专业学习阶段学费为1200元;辅修证书学习阶段需再缴费1300元;最后是辅修专业学士学位阶段,需再缴费2500元。每个阶段报名及缴费安排以本科生院通知为准。本次缴纳微专业学习阶段学费1200元。

2、学校本科生院将于2022年6 月24 日,在本科生院网页--通知公告--学生栏公布报名结果。学生根据公布的报名结果,在规定的缴费时间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网上自主缴费平台缴费http://218.199.196.90/。

缴费时间:2022年6 月25 -30日,逾期视为放弃辅修报名。

五、辅修选课

辅修学费缴纳成功后,学生须参加本学期期末的辅修课程选课,下学期开始辅修学习。

六、辅修终止、学分转换

1、学生可结合自身学习状况选择不参加后续阶段辅修学习。如果学生选课之后不想继续辅修学习,则需要办理终止辅修手续。每学期开学之后前两周,学生填写《终止辅修申请表》,并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学校本科生院各提交一份纸质表备案。

2、学生可以将辅修学分转为主修专业通识教育普通选修课学分或个性发展课学分。每学期开学之后前两周,学生可以向辅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辅修学分转换,学校本科生院审核。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67868064;办公地址:行政楼204室。

附件:1、我校2021级辅修专业一览表;

2、华中师范大学本科专业信息一览表

                                                             本科生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上一条:关于领取2022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校级获奖证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对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测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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