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讯(通讯员方帅)4月19日下午,为提升我院教师教学水平,我院在9202教室举办了教师公开课。本次教师公开课由李冠煜老师主讲《刑法学总论》。学校教学评估中心文科督导组组长石先钰、督导专家胡田庚,法学院党委书记兼院长李克武、副院长常健以及法学院教学委员会全体成员、各教研室主任、全体青年教师到场聆听了此次公开课。
本次公开课中,李冠煜着重讲授了刑法中正当行为的几种形式,包括自救行为、正当业务行为、履行职务的行为和基于权利人承诺或自愿的损害。他从生活实际出发,以生活中常见的案例佐证,举一反三,使同学们充分了解这些专业名词的含义。在讲到基于权利人承诺或自愿的损害时,李冠煜分别从主体、时间和意思表示三个方面进行分析,让同学们主动思考、发散思维,以课堂问答的形式了解同学们的思考结果,再细心的为同学们讲解。
公开课结束后,校教学评估中心督导专家与法学院领导、教师一行人移步九号楼九楼会议室。对此次公开课进行评议。常健首先发表讲话,他对此次公开课的目的进行说明:为法学院的教师提供一个展示的平台,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
校教学督导专家胡田庚认为,法学院教师的综合素质相当不错,在授课过程中表达清晰、思维敏捷、信息量较大。并且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学科之间的融会贯通,再加之学生的配合,总体上比较成功。
随后,在座教师依次发表对此次公开课的看法。大多数教师认为,李冠煜老师精神饱满、表达流利、对课程内容熟悉,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与学生的眼神互动缺乏,视线在固定的地方较少移动;课程体系的安排存在问题,重点与非重点没有做出取舍;PPT制作较为简单,文字没有美感,版面设计简陋等等。
最后,常健对此次公开课暨课程评议总结道,法学院举行此次公开课和课程评议活动是为了给广大教师提供一个相互学习的平台,也有利于法学在授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学院形成良好的重视教学和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的氛围,促进卓越法律人才的教育培养,全面提升法学院学生培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