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专业考核结果以及生源地意见,现公示第三批转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选课。批准转入其他专业的学生,请按照新专业的课程安排选修课程。若已按原专业选课,请在下学期开学初根据本科生院课程改选通知进行改选。
2.其他。安徽、福建、甘肃、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湖北、江西、辽宁、内蒙古、青海、山东、山西、陕西、西藏、重庆等教育主管部门尚未回复。待收到上述部门回复意见后,再公示第四批拟录取学生名单。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即日起三天。如有异议,请与本科生院202办公室联系,电话67866966。
本科生院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