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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教学型教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11-03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彰显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积极性,落实相关政策,优化教师队伍,学校经研究决定设置教学型教授岗位,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4]72号等文件要求,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突出教学工作实绩与能力,激励先进,体现育人导向。

   二、评审组织

为切实加强该项工作,成立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三、岗位职数及申报要求

本次“教学型教授”设聘用岗位2名(不包括学科教学论系列教师),不限申报名额。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25113日—11月4日,发布相关通知,各学院组织动员申报。

2.2025115116日,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入口:https://hrs.ccnu.edu.cn,并将反映本人教学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送交各学院聘用组。

3.20251114,各学院聘用组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师德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包括展示拟推荐人员的教学成果原件)。

4.2025111712:00前,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本科生院127办公室。

5.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岗位委员会。

6.学校复核。学校成立材料审核专班对申报人的资历条件、教育教学条件、业务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

7.学校会议审定、签订合同并发文聘用。

五、其它工作要求

请参见《关于做好2025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本科生院。

附件: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


联系人:刘璐  电话:67866205


本科生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