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生的学业管理,指导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华师行字〔2019〕128号)、《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华师行字〔2020〕9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春季学期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具体如下:
一、学业预警对象
累计获得的课程总学分或专业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同期应修课程总学分要求的学生,均为学业预警对象,达到学业性降级或学业性退学条件的学生是学业预警的重点对象。
春季学期以警示和帮扶为主,各培养单位是学业预警和精准扶学工作的主体。
二、学业预警等级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的课程总学分或专业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同期应修课程总学分的2/3者。
橙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的课程总学分或专业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同期应修课程总学分的1/2者。
红色预警:在校学习期间,累计获得的课程总学分或专业学分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同期应修课程总学分的1/3者。
三、学业预警处理
1.对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由培养单位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并通知家长,建立学业预警档案,进行谈话教育,做好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学生每月向辅导员和班主任汇报学习情况,并由培养单位将学业辅导情况录入预警档案。
2.对受到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的学生,除按上述要求处理外,培养单位应与家长谈话。
四、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1.学业清查
请各培养单位教学办通知并会同各年级学生分别核查2026年春季学期之前应修课程学分和实际获得的课程学分,教学秘书可以进入“智慧教务”——“学籍管理”——“学籍预警处理”——“预警处理结果”来设置并导出学生应修和实修学分相关信息。如培养单位对系统导出的应修学分有疑问,可先查看各年级各专业培养方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修学分。
学生自查过程中,除核查应修课程总学分和实际获得的课程总学分外,还请核查各类课程学分获得情况,以便合理安排后续学习。学生自查相关操作如下:进入“智慧教务”——“学籍管理”——“学业修读情况”。
2.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
在学业清查基础上,各培养单位教学办于2026年4月15日之前确定学业预警名单及预警级别,会同学工办向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书,并将学业预警通知书(家长联)送达学生家长,同时留存家长回执联。
3.预警建档
辅导员或班主任应与受到学业预警的学生逐个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业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指导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业预警档案》。
五、其他
1.学业预警工作完成后,各培养单位应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做好受到学业预警学生的精准扶学工作,并对后期的指导帮扶过程及效果分析做详细过程记录。
2.学校每年对各培养单位的学业预警和精准扶学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培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学习发展中心重点支持的依据之一,同时作为专业认证持续改进建设工作的重要支撑材料。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