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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拓宽本科专业培养口径,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培养,我校先后启动了本科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以及开办交叉培养班和直博班等工作。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学生分流选择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级大类培养后分流学生选择专业
1.2017级按大类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已转出所在大类的学生)以及通过转专业转入大类的学生(现所在年级为2017级),可以选择一个所在大类包含的专业。具体专业大类及所含专业见下表:
大类名称 |
包含专业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非公费师范)、学前教育(非公费师范)、特殊教育(非公费师范) |
心理学类 |
心理学(非公费师范)、应用心理学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汉语言文学(试验班)、汉语言文学(非公费师范)、汉语国际教育、汉语言 |
历史学类 |
历史学(基地班)、历史学(文化遗产与文化产业) |
数学类 |
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公费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 |
电子信息类 |
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
化学类 |
化学(非公费师范)、应用化学、化学英才直博班 |
生物科学类 |
生物科学(非公费师范)、生物技术 |
地理科学类 |
地理科学(非公费师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地理信息科学 |
新闻传播学类 |
新闻学、广播电视学、网络与新媒体 |
计算机类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安全 |
工商管理类 |
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
社会学类 |
社会学、社会工作 |
公共管理类 |
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绘画 |
设计学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二、2016级交叉培养班学生选择专业
2016级交叉培养班学生需从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主专业,另外一个专业作为双学位专业。
交叉培养班 |
包含专业 |
负责学院 |
数经班 |
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学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法经班 |
法学、经济学 |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化生班 |
化学、生物学 |
化学学院 |
三、2016级直博班选择专业
2016级直博班学生需从两个专业中选择一个专业作为攻读专业。
直博班 |
包含专业 |
负责学院 |
数理直博班 |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文史直博班 |
汉语言文学、历史学 |
文学院 |
请各相关学院认真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流选拔机制和标准,引导学生填报专业志愿,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请于5月23日前将纸质版工作方案(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交本科生院学务办(行政楼204,联系人:谢燕,联系电话:8064)。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大类分流名单报本科生院学务办。名单确认上报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请于5月30日前按模板(附后)要求将纸质版各类分流名单(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送交本科生院204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名单发送至313284755@qq.com。
未尽事宜,请与本科生院学务办联系,联系人:谢老师、魏老师,联系电话:8064、6966。
本科生院
2019年5月17日
附:各类分流学生名单模板
学院 2017级大类分流学生名单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填表日期: |
学号 |
姓名 |
大类 |
专业(填写新系统专业名称) |
********** |
*** |
如:工商管理类 |
如:财务会计教育_435 |
学院 2016级交叉培养班学生所选专业名单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填表日期: |
学号 |
姓名 |
交叉班 |
专业(填写新系统专业名称) |
********** |
*** |
如:法经班 |
如:法学_403 |
学院 2016级直博班学生所选专业名单 主管领导签字(公章): 填表日期: |
学号 |
姓名 |
直博班 |
专业(填写新系统专业名称) |
********** |
*** |
如:文史直博班 |
如:汉语言文学_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