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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国创计划项目经费二次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 11:55点击数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相关安排,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国创计划项目二次报销工作于近期启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报销对象: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国创计划项目负责人。项目经费已经报销完毕的项目组不在此列。


2.  项目名称及经费代码:本科生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1000-30106190647


3.  报销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报销凭证,如正规发票、机票、车票等(发票未打印明细的,需附加盖与发票相同公章的明细单),提交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报账员老师或相关负责老师。财务报销相关要求参见财务处网站(http://cwc.ccnu.edu.cn)及附件一:《关于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2)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根据项目负责人所提交报销凭证,登录财务处网上报销系统完成报销单在线填报、提交及打印。(各学院报账员信息见附件2);

3)报销单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由相关负责老师于每周四上午,汇总近段时间报销材料,一并提交至本科生院实践与创新创业办公室程凯老师处(行政楼207B67868065);

4)本科生院相关老师完成登记、领导签字及加盖本科生院公章后,将报销材料返还给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

5)学院相关负责老师至财务处完成报销手续。


4.  特别说明:
1)经本科生院相关老师登记及加盖本科生院公章后,视为该笔款项报销成功。若因各种原因导致该笔款项未到账,请务必于报销单打印之日起1个月内,持经本科生院领导签字盖章且未报销成功款项的《经费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原件到程凯老师处核销该笔记录。
2)在财务报销流程中,本科生院负责经费登记、审核及本科生院领导签字、加盖本科生院公章等环节。经费报销失败原因及解决方案,请凭经费报销单资询财务处相关老师。

3)本次报销截止日期,以及今年熔断或清零后是否会再次回拨,由财务处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确定,本科生院积极配合、及时通知。建议各项目负责人尽快完成经费报销工作。

4)因疫情无法返校导致经费报销困难,请各项目负责人与学院相关负责老师沟通解决。


5.  联系人:程凯,行政楼207B67868065

 

本科生院

2020525

 

附件:

1.《关于2019年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报销的通知》

2.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单位报账员信息》

上一条:关于启动2020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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