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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本科教学质量检查与评估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4日 16:12点击数量:

各学院及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的安排,学校定于524日—64日对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质量进行期中检查与评估。此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与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检查评估内容

(一)学院自查与自评

1.时间:524日—528日。

2.项目如下:

1)检查本单位课堂教学质量情况,重点检查任课教师是否能够坚守师德师风底线,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严格遵守教学工作规范,注重课程思政等。原则上要求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全覆盖听课。

2)主持召开本单位师生座谈会,收集整理教学中的优秀经验和存在问题,明确改进举措。会议邀请学校督导参会。

3)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的课程,开课单位须重点听课,并对教材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4)完成学院期中检查与评估的自评报告。

(二)学校检查与评估

1.时间:531日—64

2.项目如下:

1)检查学院期中自评报告。

2)课堂教学检查。检查组在课堂听课时,除了检查教师教学规范及效果外,应重点检查学生的学风状况,了解学生的想法与建议。

3)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座谈,根据师生的意见和建议撰写材料,提交本科生院督导办公室(103室),联系人:王艳玮,电话:8058

二、检查评估要求

1.做好计划安排

请各学院联系实际认真做好检查与评估的工作计划和安排,积极动员师生严肃对待,共同提高教学质量。请各学院于25日上午确定本单位师生座谈会时间和地点,报本科生院教学运行办公室宋智勇,电话:6205

2.反馈信息,及时整改

各学院在检查评估过程中,除了要按规定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各种信息外还需进行整理、分析和反馈。自评报告中对好的典型和成功经验要进行提炼和推广,对于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举措进行整改。

3.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工作,于528日下班前将学院自评报告(纸质版需盖章,电子版发邮箱)、学院听课记录表(复印件)提交至本科生院教学运行办公室(203室),联系人:宋智勇,邮箱:469792397@qq.com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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