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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莆田市教育局与我校签署的“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委托培养项目合作协议”,学校从2020级起实施“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培养项目。进入该项目的学生由莆田市承担后期在校三年学习以及生活补助费用,选拔进入该项目的学生自愿到莆田市定向就业。该项目按照公费师范生培养模式,从相关专业的师范生(不含国家公费师范生)中选拔若干优秀学生,为莆田市定向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原专业不作调整。2020级选拔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选拔培养对象。
二、选拔专业及人数
学院 |
选拔专业 |
选拔计划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 |
5 |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4 |
外国语学院 |
英语 |
2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物理学 |
5 |
化学学院 |
化学 |
2 |
生命科学学院 |
生物科学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思想政治教育 |
2 |
历史文化学院 |
历史学 |
2 |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 |
5 |
合计 |
9个 |
30人 |
三、报名基本要求和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二)有较强的从教潜质,乐教、适教,有志于到莆田市长期从教。
(三)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和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四)第一学年已修学分符合教学计划要求,所有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四、报名对象
上述相关专业的2020级师范生(不含国家公费师范生)均可报名。
五、报名考核流程
报名考核流程: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综合考核--面试考核--确定选拔结果--签订培养协议。
(一)学生报名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学院教务办公室递交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审核报名学生资格。
(二)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考核结束后,学院按照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以及莆田市选拔计划排定名次,于11月10日前将推荐学生的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一并报本科生院审核。
(三)学校面试考核
1.根据学院综合考核结果以及莆田市选拔计划,学校确定入选“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初步名单。
2.学校于11月中旬组织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从教意愿和专业能力审核等。
(四)确定结果
根据学院综合考核和学校面试考核结果,确定“莆田公费师范生”最终入选学生名单,并面向全校公示,无异议后公布结果。
(五)签订协议
转为“莆田市公费师范生”的学生,与学校、莆田市教育局共同签订《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其它事项
拟申请“莆田公费师范生”的学生应慎重考虑,选拔结果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不得再参加2021年度学生转专业。学生要与莆田市教育局签署《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且要严格履行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协议一经签订,不得随意违约。
附件:1.2020级“莆田市公费师范生”申请表
2.XX学院2020级“莆田市公费师范生”考核信息汇总表
3.莆田市教育概况
4.莆田市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样本)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