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本科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教学管理水平,学校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专项检查与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1月10日至14日,地点在7号楼、8号楼、9号楼、南湖综合楼等,详见《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全校期末统一考试的通知》。
二、检查内容
学校巡视人员按照《期末考试督导巡视安排表》检查各学院考试组织情况。其中,巡视领导和教务人员对考场组织和学院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予以指导或联系运行办姚珂,电话13971652726;督导员对考场管理的质量进行评价,填写《考场管理评估量表》后交督导办王艳玮,电话15623770700。
三、相关附件
《考场管理评估量表》
《期末考试督导巡视安排表》
《考场情况登记表》
本科生院
20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