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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16日 10:02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暨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函[2022]6),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暨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函[2022]6)要求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均可向学校申报参加推荐评选。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精神,本次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选,为限额推荐,学校将从校内各单位申报的基础教育教学成果中向湖北省教育厅推荐6项优秀成果。

三、申报程序

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向学校推荐申报,涉及多个单位完成人的成果,须按填报要求完成相关手续(见填报说明)。完整的申报材料由成果主管单位在“推荐意见”栏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本科生院,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

四、材料报送

推荐评选须提交纸质材料,含《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为便于后期申报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此次推荐评选以国家级申报书为准,不再另行设计校内申报书)、成果报告及附件材料,申报书和成果报告装订成册,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的申报书和成果报告一式七份,附件材料1份。

申报材料各单位务必于2022922日下午5点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联系人:本科生院郑伦楚;联系电话:8062,办公室:行政楼205室。

五、重点关注单位

请以下单位重点关注此次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做好宣传并提供必要支持,协助本科生院做好本次推荐评选工作。

1.职能部门(直属单位):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内合作与培训处(附校办)、社科处、科技处、教师教育学院。

2.教学单位:人工智能教育学部、教育学院、心理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中国农村研究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一附中、附属小学、附属幼儿园。

未尽事宜,请仔细阅读《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暨湖北省优秀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鄂教基函[2022]6)和“填报说明”,相关文件和“2022年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及填报说明”,可向单位教学秘书或直接联系本科生院郑伦楚索取。QQ769185938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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