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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本科生院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9日 15:54点击数量: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细则》、《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等文件精神,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符合条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2018级、2019级学生均可报名,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除外

1.在所在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不需网上报名,由学院自行安排报名、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名单于126日(周五)前报本科生院(行政楼202室),考核成绩学院需留存备查(学院报送名单表样见附件5)。

2.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均网上进行报名,参加接收学院考试、考核。同等条件下,建议参考学生前期学习基础。

3.为加强公费师范生培养和管理,涉及公费师范生的转专业报名工作,应先由目前公费师范生所在的学院负责在对其半年或一年的学习培养情况总结基础上,给出明确的是否同意退出或转入其他公费师范专业学习的意见(《公费师范生学院报名意见表(跨学院转专业)》、《公费师范生学院报名意见表(院内转专业)》见附件3、附件4,请于2019年11月25日(周一)前以学院为单位交行政楼202室)。对于学院明确不同意其退出或没有明确同意报名意见的,认定为不具备报名资格,不得参加学院内部转专业和跨学院转专业。

转专业考核后,所有涉及公费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含公费师范专业之间互转,公费师范专业转入和转出),须待学院确认名单,并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统一征求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获得同意后,方能办理新签协议、转专业等手续。根据2018年公费师范生最新政策,公费师范生转入非师范专业只在大一阶段进行,2018级公费师范生不得转入非师范专业,网上报名无效。2019级公费师范生转入非师范专业还需参照当年高考投档成绩录取条件(生源地内,公费师范生专业高考录取专业分数不得低于转入专业高考录取最低分数各专业分数请登http://zs.ccnu.edu.cn/查询),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给出意见。凡涉及到公费师范类专业学籍变动的,学生需与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更改、撤销或补办《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三方协议后,学校方可办理学籍转换手续。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回函确认后,不能再做更改。

4.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通知要求,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不能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语类送生不得转专业。

5.按《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学〔2016〕5号)文件精神,以自主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高校专项(农村单独招生)学生仅限于本学院内转专业。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中澳班、社会工作中澳班、生物技术中澳班),仅限在上述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之间互转。2019级生物技术中澳班未招生,不能转入。

二、报名方式

请符合跨学院转专业报名资格的学生从本科生院网站“学在华大”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报名操作流程见附件1),报名前请仔细查看《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考核科目表》接收学院专业名称、专业性质及相关要求(见附件2,供跨学院报名学生选看),以免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周一)下午5点整,逾期不接受补报。报名学生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三、资格审核

本科生院会同学院及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述报名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拟于11月29日(周五)公布在本科生院网站。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后,可以参加转专业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的或者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能参加转专业考试。

四、考核及录取

各专业考核方案由所在学院制定并报本科生院(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武部))统一公布。具体考核课程、考试方式由学院确定;拟转入理科类、经济类、管理类专业者需包括高等数学考试。笔试和面试均由各学院组织。

1.考试科目、接收名额及相关要求

各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接收名额及具体要求详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考核科目表》(见附件2,供跨学院报名学生选看)。

2.考试时间

笔试:12月7日(周六)上午由各学院集中组织笔试。

面试: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笔试、面试具体安排(时间、地点、要求等)由各学院在院网公布,请关注报考学院网站。请各学院在12月3日(周二)前将笔试、面试具体安排报本科生院备案。

3.成绩计算

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由学院汇总留存备查。

4.录取工作

各学院按照公布的录取规则,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公费师范生转到大类专业需明确专业性质(非师范或非公费师范),拟录取名单(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无误后于12月13日(周五)前报本科生院(学院报送名单表样见附件6)。拟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不包含公费师范专业之间互转,公费师范专业转入和转出)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涉及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变动,经征求生源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明确同意后再予以发文公布,具体时间预计在下学期初。

五、学籍管理

2018级跨学院转专业的学生,经考核合格被录取后,学籍原则上编入2019级;2019级学生学籍不变。学院内部转专业的学生,学籍原则上仍保留在原所在年级。

六、学费交纳或退还

按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请下载“2019年学生转专业相关工作通知附件”)

1.跨学院转专业报名操作流程;

2.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额及考核科目表;

3.公费师范生学院报名意见表(跨学院转专业);

4.公费师范生学院报名意见表(院内转专业);

5.XX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跨学院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

6.XX学院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院内转专业学生拟录取名单。

 

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9年跨学院转专业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全日制本科生按课程学分缴纳学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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