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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6:02点击数量: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推动学校课程思政建设任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9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工作,遴选一批“课程思政”的示范课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原则

1. 遵守本科教学行为规范。自觉遵守教学管理规定、落实课堂教学管理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整合教学资源、充分挖掘思政元素,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课堂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 实现课程思政育人理念。积极实践课程思政建设、勇于探索课堂教学创新,切实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学方式,育人成效显著、课堂教学具有一定的示范性。

二、 评选标准

1. 申报材料、教学材料规范完整,能够根据学生特点制定教学计划、设计课堂教学活动。

2. 课堂教学内容有利于增强大学生对课程学习的获得感,能够结合学生思想特点和发展需求深入挖掘思政元素、合理选择教学内容,发挥课堂教学在育人中的重要作用。

3. 遵循教学规律、思想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科学设计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模式,突出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导向,评价方式科学合理。

4. 课堂教学育人成效显著,能够较好地体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学生品格养成的有机统一,课堂教学风格突出,特色鲜明、感染性强、学生评价良好,对其他同类课堂具有可推广性、可借鉴性的教学改革经验。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者2020年应承担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突出、学生评价良好。

2. 申报课堂应为我校现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开设课程。

3. 申报的混合式教学课堂、网络课堂要求符合云课堂建设标准,教学资源、学习活动等能够较好地体现“课程思政”建设要求。

四、评选办法

1. 申报者需填写华中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申报表(见附件1),并向学院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 各学院认真做好评审推荐工作,在各单位初选的基础上推荐出2-3个示范课堂,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附件1、附件2、相关支撑材料集中交至本科生院202室李勤(联系电话:7463),提交纸质材料一式7份,并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20673480@qq.com。

3. 本科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堂进行立项评审,拟定评审结果并报学校主管领导审定。

4. 本科生院2020年组织专家对立项的示范课堂进行跟踪听课,推选出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堂。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课程思政建设,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落实好立德

树人的建设任务。

 附件1:华中师范大学“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课程思政”示范课堂评选申报汇总表.xlsx

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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