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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开展2019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16:03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课程思政”教学工作,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 坚持师德为先、德行兼备原则。把师德师风作为优秀教师评选的第一标准,要求教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能够在教学过程中德行一致、以德施教、以德立学。

2. 坚持教书育人、以生为本原则。深入教学一线,扎根本科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课程思政教育改革中育人成效显著。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开评选条件、严格评选程序,坚持质量要求、客观公正。

二、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遵纪守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我校在职教师,坚持从事本科课程教学、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面向本科生每学期至少系统主讲1门课程,坚持把育人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3. 积极开展本科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研究,努力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创新,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课程育人实效显著、学生认可度高,学生教学测评结果优良,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对同类课程建设具有一定示范性。

三、评选程序

1. 个人申报。教师以自愿为原则,有意申报者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师评选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 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可向本科生院推荐1-2名人选,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年11月14日前将纸质版附件相关支撑材料集中报送本科生院202室李勤(电话:7463),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920673480@qq.com。

3. 学校评审。由学校组织对申请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论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公示名单。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落实“课程思政”建设工作,严格程序,择优推荐。

 附件:华中师范大学2019年“课程思政”优秀教师申请表.docx

本科生院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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