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动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提升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专家组织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咨询和指导作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我校现将推荐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任务包括:
(一)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就高等学校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向教育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四)承担有关本科教学评估以及本科专业设置的咨询工作。
(五)组织教师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开展国际交流等。
(六)承担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一)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见附件 1)。
(二)各教学指导委员会 (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人,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分委员会不超过4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人 (分委员会不超过30人)。各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长1人,原则上在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 (由主任委员推荐),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同时,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内设监督小组,由 1 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任监督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委员组成
(一)以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为主。
(二)根据工作需要,聘请部分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
四、任职条件
(一)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二)非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1.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高度热情,支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较强,业内认可度高。
2.其他任职条件参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三)主任委员及秘书长任职条件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长原则上应为高校专家。
(四)委员所在单位条件
支持委员在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和委员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主任委员、秘书长所在单位能够为本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和运行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支持。委员所在单位对委员思想政治、师德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好监督,对涉嫌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理并报教育部。
五、推荐办法
1.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国家开放大学向教育部直接推荐本单位专家,也可推荐本单位之外的行业专家,每所高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1人。鼓励各单位推荐在专业建设方面具有显著成果的教师。推荐的所有专家中,45岁及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各单位推荐专家时,应标注是否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其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
六、材料报送方式
各位老师报送附件2的信息应尽可能详实,请各推荐单位按照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进行审核,6月10日前组织相关教师填报并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电子版推荐专家信息表(附件2)至邮箱zhuqiang@ccnu.edu.cn;后续由本科生院登录系统录入后统一导出专家个人推荐表,核实后履行用印上报手续。
工作联系人: 本科生院 朱强 电话: 13871452805/8807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2.教指委系统专家推荐信息表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