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保证学校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安排,拟定启动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排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1.落实教学计划
教学执行计划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直接从教务系统中调取核对,各年级均执行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各教学单位不得随意变动教学计划,如确需临时变动,需书面阐明理由,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交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否则不予调整。
2.公共必修课程
各类公共必修课程(包括各类数学公共课程及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等),课程承担单位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开设足够课堂。
3.专业课程
各年级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必须保证全部按教学计划开设,专业选修课程(个性发展课程)应根据各专业具体安排开设。如出现专业必修课未开设的情况,一经查实,本科生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4.通识课程、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和本单位学生情况开设足够的通识课程和教师教育类专业选修课程。为满足广大同学尤其是南湖校区同学的需求,减少跨校区上课,学校鼓励承担通识核心课的教师在桂子山校区和南湖校区分别开设一个以上课堂。有特殊原因需要停开的课程,需提交书面说明并经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方能暂停开设。
二、教师安排
1.确保主讲教师资格合格
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必须是由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自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主讲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实验课教师应具备与讲师相应的职称。
2.落实教授、副教授授课制度
所有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担任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为本科生授课率达到100%(具体授课要求见人事部相关文件)。
3.落实外聘教师实名制
需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延聘等)授课的单位必须填写《外聘教师授课登记表》(附件1)并交本科生院审核,人事部审批(获得外聘教师编号)、备案后方能承担本科授课工作。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课程信息时,教师姓名一栏中不允许出现“外聘”字样。未履行聘用手续教师,不允许开设课程。
4.新进教师(含新入职、新调入或转岗)首聘期前两年以担任助教为主,原则上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的主讲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三、教室安排
1.统筹协调安排教室
本科生院统一配置教室资源,根据各单位具体排课进度和课堂容量落实教室,由各单位教学秘书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发挥智慧教室功效
学校现有84间不同容量的智慧教室用,优先用于安排如下课程:
(1)所有参加教学创新奖评审的课程;
(2)南湖综合楼8个教学单位的专业课和部分公共课课程;
四、教学安排
2024-2025第二学期除常规教学安排之外,鼓励如下多种教学方式:
1.混合式教学
申请开设混合式教学的课堂,教学资源必须经过学校认证。混合式课堂必须保证课程的总课时,原则上要求至少50%的课时进行面授。在线学习课时和研讨课时的比例可由主讲教师根据教学需要适当调整,但第一次课必须与学生面授。混合式课堂教学中的面授、在线学习和研讨应全部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落实场地。
2.全英文教学
鼓励教师开设全英文授课课堂,纳入各教学单位建设计划的全英文授课课程须开设全英文授课课堂;全英文授课专业和中澳合作办学专业的核心课程原则上要求采用全英文授课。
五、排课规则
1.教学时段安排
(1)2024级、2022级的专业课、大学英语的排课时间如下:110、120、230、240、250、260、310、430、440、450、460、510、520。专业课与大学英语必须错开时间。
2024级、2022级的公共课排课时间如下:130、140、150、160、210、220、320、350、360、410、420、530、540。
(2)2023级、2021级的专业课、大学英语的排课时间如下:130、140、150、160、210、220、320、350、360、410、420、530、540。专业课与大学英语必须错开时间。
2023级、2021级的公共课排课时间如下:110、120、230、240、250、260、310、430、440、450、460、510、520。
(3)其它通识必修课程、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由本科生院与相关开课单位沟通后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专业课及全校任选课的安排须与相关公共课时间错开,其上课地点由教学秘书与本科生院协同解决。
(4)星期三下午为本科生形势政策课时间,不安排其他公共课和各类专业课。星期五晚上不安排本科生课程。
2.课堂规模设置
通识必修课课堂规模为:大学英语每班约36人、政治课每班约80人、大学体育每班约30人;专业课尽量小班化,建议按小班开课,每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通识核心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的课堂规模应在80人以上。
3.时段排列要求
(1)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得3节连排,且不安排在晚上9至12节。
(2)不同年级专业课排课应错开时间段,考虑重修学生选课问题。
(3)交叉班、实验班、基地班,一天内同专业、同年级的课程不宜超过8节;其他专业,一天内同专业、同年级的课程不宜超过6节。
(4)各教学单位在排课过程中,原则上尽量考虑减少学生同一上午或者同一下午、晚上在本部校区和南湖校区的转场,合理安排课堂时间、地点。
(5)各教学科研单位需严格落实1-2节排课率不低于25%指标(计算方法:1-2节排课课堂数/总课堂数),该指标将作为目标考核重要参考指标。
六、其他说明
1.同一门课程如果由多名老师讲授,必须按照教学进度计划表分周次分别排课。
2.在线教学课堂、混合式教学和全英文教学等课堂形式必须在系统中标明。
3.课表排定后不再更改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需要变动的须在排课时间段内进行调整以免造成学生选课混乱。
4.为了给学生留足时间进行网上选课,请各教学单位务必按照《排课工作进程表》(附件3)中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本科生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