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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教学型教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1 点击数量:

校内各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职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彰显人才培养中心地位,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现将2026年教学型教授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高校教师岗位聘用办法(试行)》(华师行字[2024]72号)、《华中师范大学岗位聘用工作补充意见》(华师行字〔2026〕43 号)、《“教学型教授”职称申报条件》(附件)等文件要求,本科生院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组织2026年教学型教授评审工作。

二、评审组织

为切实加强该项工作,将成立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组,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评审。

三、岗位职数及申报要求

本次“教学型教授”设聘用岗位1名(不包括学科教学论系列教师),不限申报名额。申报条件要求见附件。

四、职称评定的时间安排

1.2026年9月21日,本科生院发布相关通知,各学院(部)组织动员申报。

2.2026年9月27日前,申报人通过岗位聘用系统完成申报,申报入口:https://hrs.ccnu.edu.cn,并将反映本人教学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的材料原件送交各学院(部)聘用组。

3.2026年10月11日前,各学院(部)聘用组对申报人的资格条件、师德情况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包括展示拟推荐人员的教学成果原件)。

4.2026年10月12日12:00前,学院(部)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所有申报材料交至本科生院127办公室。

5.教学型教授评审专家组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聘用委员会。

6.学校复核。学校成立材料审核专班对申报人的资历条件、教育教学条件、业务资格条件等进行复核。

7.学校会议审定、签订合同并发文聘用。

五、其它工作要求

请参见《关于做好2026年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本科生院。

附件: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

联系人:李思文 电话:67867082

本科生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