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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1-02 点击数量: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保证本科教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安排,拟启动2026-2027学年第二学期排课工作,现将排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一)认真核对教学计划

教学执行计划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直接从智慧教务系统调取核对,各年级严格按照本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各单位不得随意变更教学计划;如确需临时变动,须书面阐明理由,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后,报送本科生院审核批准,未经批准不予调整。智慧教务系统教学计划生成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落实各类课程开设

1.各类通识必修课、校级平台课、教师教育必修课,由开课单位按照教学计划要求足额开设课堂。

2.立项建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和教师教育类选修课程,各教学单位应按要求足额开设,排课时应优先以25版人培通识选修课、教师教育选修课编码落实教学任务,课程编码参考(附件2)。为满足广大同学尤其是南湖校区同学的需求,减少学生跨校区上课,学校鼓励教师在桂子山校区和南湖校区分别开设1个及以上课堂。课程因特殊原因确需停开的,须提交书面说明,经本科生院审核批准后方可停开。

3.各年级各专业的专业必修课必须保证全部按教学计划开设,专业选修课程、个性发展课程应根据各专业具体情况安排开设。如出现专业必修课未开设的情况,一经查实,本科生院将按照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处理。

4.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各专业所列《跨学科课程清单》课程(附件3),需面向全校学生开放选课,各门课程应预留不少于5%的课程容量供其他专业学生选修,请各单位按要求落实。

二、教师安排

(一)确保主讲教师具备授课资格

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实验课教师应具备与讲师相应的职称。

(二)落实教授、副教授授课制度

所有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担任一门及以上本科课程教学工作,为本科生授课率达到100%。

(三)落实外聘教师实名制

拟聘请外聘教师(含返聘教师)授课的单位,须填写《华中师范大学兼职教师申报表》(附件4)并交本科生院审核,人事部审批,获得外聘教师编号备案后学院方能为其安排本科课程授课工作。未履行聘用手续教师,不允许安排课程。

(四)新进教师(含新入职、新调入或转岗)首聘期前两年以担任助教为主,获得本科课堂教学准入资格后,方能承担本科课程教学的主讲任务,具体要求详见《华中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准入管理办法(试行)》(附件5)。

三、教室安排

(一)统筹协调安排教室

本科生院统一配置教室资源,各单位优先于指定教室落实教学任务,并根据具体排课进度使用其他教室落实剩余教学任务。

(二)发挥智慧教室功效

智慧教室优先用于安排大学英语、参加教学创新奖评审的课程及南湖综合楼8个教学单位的专业课和部分公共课课程。

四、教学安排

2026-2027第二学期除常规教学安排之外,鼓励混合式教学,申请开设混合式教学的课堂,教学资源必须经过学校认证。混合式课堂必须保证课程的总课时,原则上要求至少50%的课时进行面授,所有课时均需在智慧教务系统中落实场地,线上学时部分场地安排为虚拟教室。

五、排课规则

(一)教学时段安排

1.2026级、2024级的专业课、大学英语的排课时间如下:110、120、230、240、310、430、440、510、520。专业课与大学英语必须错开时间。

2026级、2024的公共课排课时间如下:130、140、210、220、320、410、420、530、540。

2.2025级、2023级的专业课排课时间如下:130、140、210、220、320、410、420、530、540。

2025级、2023级的公共课排课时间如下:110、120、230、240、310、430、440、510、520。

3.150、160、250、260、350、360、450、460为各年级专业课、公共课共用时间段。

4.其它通识必修课程、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的具体上课时间及地点由本科生院与相关开课单位沟通后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专业课安排须与相关公共课时间错开,其上课地点由教学秘书与本科生院协同解决。

5.星期三下午为本科生形势政策课时间,不安排其他公共课和各类专业课。原则上星期五晚上不安排本科生线下课程。

(二)课堂规模设置

通识必修课课堂规模为:大学英语每班约36人、政治课每班约80人、大学体育每班约30人;专业课尽量小班化,建议按小班开课,每班人数控制在45人以内;通识选修课程、教师教育类课程的课堂规模应在80人以上。

(三)时段排列要求

1.专业必修课原则上不得3节连排,且不安排在晚上9至12节。

2.不同年级专业课排课应错开时间段,考虑重修学生选课问题。

3.交叉班、实验班、基地班,一天内同专业、同年级的课程不宜超过8节;其他专业,一天内同专业、同年级的课程不宜超过6节。

4.各单位在排课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学生在本部校区和南湖校区的转场,合理安排课堂时间、地点。

5.各单位需严格落实1-2节排课率不低于25%指标(计算方法:1-2节排课课堂数/总课堂数),该指标将作为目标考核重要参考指标。

六、其他说明

(一)同一门课程如果由多名老师讲授,必须按照教学进度计划表分周次落实授课教师。

(二)选课后,课程时间不再更改,课程地点需要变动的应及时调整以免造成学生选课混乱。

(三)为保障学生选课顺利进行,请各单位务必按照《排课工作进程表》(附件6)中规定的各个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

本科生院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