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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推荐二〇二〇届应届优秀普通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5日 18:16点击数量:

校内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5号)要求,现就我校推荐2020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各学院应于2019年9月9日完成选拔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张榜公示三天。2019年9月10日下午5点以前将考核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一)、学生数据库(见附件二)一并送交教务处学务管理办公室。(附件一、附加二需要上交纸质和电子版本)

2.2019年9月12日,学校组织审核,拟推免名单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注意事项

1.我校2020届公费师范生不参加此次免推工作。

2.有关推免要求和条件、程序参照华师行字〔2017〕113号《华中师范大学关于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细则》。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推免工作要加强对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学院应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可会同相关期刊杂志单位、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推免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高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手段。推荐考核工作须严格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推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把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军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推免遴选指标体系。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此项工作时限性强,请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

特此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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